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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路虎公司起訴陸風X7外觀抄襲案落定 最高法駁回江鈴控股再審申請 陸風X7抄襲一事終落定,路虎勝訴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9年12月16日,最高法駁回江鈴控股二審再審申請,裁定陸風X7抄襲路虎攬勝極光設計。
路虎攬勝極光于2010年在廣州車展首次亮相。
江鈴控股旗下陸風X7車型在2014年廣州車展首發。
陸風X7與攬勝極光高度相似的外觀設計,受到極大關注,月銷量一度超過2萬臺,成為陸風汽車旗下熱銷車型。
2016年6月,路虎正式起訴江鈴控股公司,指控該公司陸風X7車型涉嫌抄襲路虎攬勝極光(Range Rover Evoque)車型設計,并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提起了訴訟。
一審判決路虎敗訴。
路虎不服申請二審,勝訴。
2019年3月,北京朝陽區法院裁定,陸風X7汽車有5項車型設計是直接抄襲了路虎攬勝極光的設計。
根據法院判決,江鈴控股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停產、停售兩款陸風X7特定車型,在官方網站及媒體上發表聲明,并向捷豹路虎公司支付賠償金150萬元。
但因江鈴控股不服判決,其申請二審再審。
當時財經網就此與陸風汽車副總經理潘欣欣確認,其表示消息屬實。
通過裁判文書可知,最高法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為:1。
二審判決關于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斷主體認定是否正確;2。
路虎公司于復審階段提交的證據;證據4中所顯示的汽車外觀能否作為對比設計;3。
二審判決認定本專利與對比設計不具有明顯區別是否正確。
最高法以江鈴控股依據不足、系認定事實錯誤等原因,駁回江鈴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這意味著,陸風X7外觀設計抄襲案最終落定。
(責任編輯: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