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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小米回應“米家”商標被判侵權:將提起上訴 針對小米擅用“米家”商標構成侵權、被判賠1200萬一事,小米公司回應稱,小米“米家”商標所保證的絕大部分權益均與此訴訟無關,不影響小米對“米家”商標的使用,本次訴訟結果僅為一審判決,小米還將提起上訴,雙方的商標爭議仍有待解決。
小米公司稱,杭州聯安所擁有商標是“MIKA米家”,而小米擁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關組合。
此外,小米公司還表示,對于判決中提及的30%利潤也不認同,因為小米硬件綜合稅后凈利潤率低于1%。
據悉,聯安公司起訴主張,它是注冊在攝像機等商品上的“MIKA米家”商標權利人。
據介紹,聯安公司的該10054096號商標被核定使用在“網絡通訊設備,攝像機,錄像機,揚聲器音箱,擴音器喇叭,電線,防盜報警器,報警器,聲音警報器”等商品上,注冊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聯安公司“MIKA米家”商標圖片來源:網絡 值得注意的是,據中國商標網公開資料顯示,我們發現,在眾多的“米家”關聯商標中,聯安公司和小米公司,雙方的交集點只有“米家”最為直接,但兩者申請時間上,小米要早于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且兩者均同屬第9類。
小米第9類“米家”商標:2014年08月15日。
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第9類“米家”商標:2019年9月9日。
這是兩家公司商標糾纏的地方。
2019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一侵害商標權糾紛案進行宣判。
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被控侵權商品與涉案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被控侵權“米家”標識與“MIKA米家”注冊商標標識構成近似,小米通訊公司的大規??赡茏屜M者誤認為聯安公司的商品來源于小米,即產生反向混淆。
(責任編輯:DF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