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類
{{ v.price }} ¥{{ v.price }}
原標題:湖北:雙11消費者投訴舉報量下降超三成 雙11網絡集中促銷的硝煙散盡,快遞包裹陸續飛抵消費者手中。
11月20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發布了今年雙11網絡集中促銷期間消費者投訴舉報數據分析報告。
報告顯示,湖北省市場監管部門12315平臺接收網絡消費投訴舉報共計860件,占投訴舉報總量的12.98%,網絡消費投訴舉報量較上年同期下降了35.44%。
雙11網絡集中促銷歷來是網絡消費投訴舉報的高發期。
11月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召開了今年雙11行政指導暨消費提示媒體通氣會,發布9條行政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雙11網絡集中促銷行為,督促網絡經營者守法經營,引導消費者規避陷阱理性消費,收到明顯成效。
今年雙11期間,網絡消費投訴舉報量同比下降超過三成。
其中,商品類網絡消費投訴舉報569件,服務類網絡消費投訴舉報291件,分別占網絡消費投訴舉報量的66.16%和33.84%。
涉及網絡消費相關投訴舉報排名前列的類別依次有:食品119件、餐飲住宿服務76件、通信產品69件、計算機產品65件、家用電器48件、服裝鞋帽43件。
由此可見,投訴最為集中的領域是網購食品,網絡訂餐,網購手機、電腦、家電以及服裝等日用百貨。
從網絡消費投訴舉報內容來看,反映的主要問題有: 價格欺詐。
部分商家先提價后降價,存在虛假打折現象。
消費者反映雙11網店商家銷售的商品價格明降暗漲,提前加入購物車的一些商品在雙11活動開始前夕悄悄漲了原價,折后實際售價與平時相比并無優惠。
不公平格式條款。
促銷活動內容和規則不明晰,商家擅自解釋格式合同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如故意混淆“訂金”和“定金”概念,不退預付款,隨意設置參與“滿減”活動的商品、時間范圍,退款不及時、退款不退全款、附帶不合理條件等。
消費者鄧女士反映,11月3日她在某電商平臺支付50元定金參加雙11活動,商家擅自改變了支付尾款時間,導致她錯過補款時間,定金失效。
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產品與描述不符、夸大功效,涉嫌欺詐;促銷活動中商家以低價誘購、以缺貨為由單方撤單、優惠券無法使用,電商平臺承諾保價但雙11卻降價、平臺拒絕退差價等。
消費者李先生11月13日投訴稱,其11月6日在某電商平臺花費3398元下單購買兩部手機,網頁注明保價到11日,但11月11日他卻發現兩部手機差價200元,聯系客服對方不予處理。
部分商品有質量問題。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銷售“三無”產品、商標侵權等問題突出。
消費者陳先生11月4日向12315投訴稱,10月30日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套價格643元的床上用品四件套。
該店宣稱面料是真絲的。
陳先生11月3日收到貨后發現,成分標示不是真絲面料而是仿真絲。
售后服務不到位。
下單后拒絕修改地址,客服長時間無應答,退換貨退款處理難,部分電商平臺、入駐商家擅自擴大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范圍,或未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提示和確認。
商家發貨遲緩、快遞物流配送不及時。
快遞積壓嚴重,配送不及時,存在錯分漏分現象,部分快遞代收點存在收取保管費、強制用戶當天取件否則退回包裹等問題。
(責任編輯:DF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