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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購物時,搜索關鍵詞,便會找到大量相關產品。
此時,消費者可以根據商品標題(也稱“寶貝標題”)選擇自己想要的商品。
這一標題如果內容不當,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這不,因在“寶貝標題”上使用了小米商標,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小米公司)方面認為深圳市智卉淘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卉淘公司)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遂起訴至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2018年3月,小米公司發現,在淘寶首頁搜索關鍵詞“小米移動電源”,便會展示出智卉淘公司銷售的涉案商品。
此外,智卉淘公司在淘寶商城上銷售商品時,其“20000M便攜超薄充電寶蘋果自帶線小米毫安通用80000迷你移動電源”“科勢便攜超薄充電寶蘋果自帶線專用200000大容量100000毫安正品移動電源小巧式手機沖×通用小型帶線從MIUI”等多個“寶貝標題”中使用了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于是小米公司便將智卉淘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40萬元。
小米公司認為,其公司及產品具有極高知名度,并注冊有“小米”“MI”等商標。
智卉淘公司極大地分流了小米公司的市場客戶,對其他未使用“小米”描述產品的賣家也形成了不正當的優勢地位。
智卉淘公司辯稱,其在“寶貝標題”中使用上述標識是為了說明商品用途,不會對消費者品牌選擇造成誤導和混淆,故不構成侵權。
地點: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結果:法院認定深圳市智卉淘貿易有限公司不構成商標侵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智卉淘公司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20萬元。
依據:法院認為,消費者是否會搜索“小米移動電源”,取決于其對“小米”品牌的認知,“寶貝標題”的內容并不會導致消費者在購物時混淆產品來源,故涉案行為并不侵害小米公司的商標權。
然而,智卉淘公司在寶貝標題中使用“MIUI”字樣,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具有不正當性,構成不正當競爭。
(文章來源:新快報) (責任編輯:DF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