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類
{{ v.price }} ¥{{ v.price }}
7月27日,第二屆進口博覽會開幕式倒計時100天,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印發《“守初心擔使命、強監管保安全”迎進博百日執法行動方案》,決定自當日起開展迎進博百日執法行動。
根據《行動方案》,該行動將以國家會展中心及其周邊區域為核心區域,以本市重點商圈、重點景區、交通樞紐(機場、車站、地鐵)等為重點區域,重點抓好十個方面工作。
通過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威脅城市運行安全的違法行為,為進口博覽會舉辦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一、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價格監管。
加強住宿、餐飲業價格監管。
重點對國家會展中心周邊區域、景點(區)、機場車站的住宿、餐飲價格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督促經營者嚴格履行價格承諾。
重點查處價外加價、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低價招徠并以高價進行結算、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以及借展會之機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二、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和傳銷行為。
重點查處商業混淆、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加強對行業龍頭企業、馳名商標、有影響的字號、科技密集型企業商業秘密等的保護。
嚴厲打擊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標識的行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的行為;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重點查處與進口博覽會有關的傳銷行為。
三、嚴厲查處網絡經營違法行為。
以本市信息類網站為重點。
開展以進口博覽會為噱頭虛假宣傳行為的專項監測,依法查處經營者在網上假借進口博覽會名義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行為。
四、嚴厲打擊違法廣告行為。
強化重點領域商品服務廣告監管。
加強重點區域場所媒介廣告檢查。
開展進口博覽會廣告專題監測。
五、著力凈化本市消費環境。
全面加強監管執法。
在全市范圍,加強線上線下監管,結合投訴舉報處置工作,加大對故意拖延無理由拒絕、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等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
六、加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
七、認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
全面完成保障性檢驗。
各區局主動對接檢驗機構,緊扣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核心場館、重點單位和其他必要單位在用特種設備的保障性檢驗工作。
原則上,核心單位中定期檢驗有效期在展會開始前1個月至展會結束時間段內的在用特種設備,均應提前實施定期檢驗;核心單位其他在用特種設備、重點單位以及相關區局認為有必要的使用單位的在用特種設備,均應實施保障性檢驗。
八、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保護。
暢通維權舉報投訴渠道。
營造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九、切實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
十、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責任編輯:DF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