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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何法定代表人一問三不知?錢端與招行為啥互懟且互相“甩鍋”?投資人怎么辦?5月27日,錢端APP發出的一則產品逾期公告讓吳珊懵了。
2016年7月,經由當時很熟悉的招商銀行客戶經理推薦下載了一款名為錢端的APP,吳珊在上面購買了第一筆產品,購買總金額最高達47萬元,都順利兌付了。
吳珊于今年3月續期了一款60天的產品,原本5月中旬就能兌付,沒想到卻逾期了。
5月27日,錢端發布公告稱,投資人認購的項目無法按期履約,具體履約時間及方案需與合作方招行予以確認,后續可能出現待兌付金額約14億元。
吳珊面臨的未兌付金額為18.5萬元。
目前而言,錢端與招行都在撇清責任。
對于未能兌付的原因,錢端表示是招行對其發布的項目產品進行了錯配,錢端接收的信息只有資產要素無法獲取具體資產情況。
而招行認為,廣東網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錢端APP經營方作為撮合融資方和投資方的主體,不但掌握投資人的具體信息,也更清楚融資人和融資標的底層資產信息和募集資金的資金流向,而且其在2017年4月已經停止了與網金控股和錢端的合作。
眾多投資人(包括招行前員工)反映,當初招行通過一個名為“員企同心”的營銷項目推廣錢端,而且營銷獎勵機制頗為豐厚,其扮演的角色不止見證資產的真實性,而更讓他們疑惑的是為何招行不在終止協議后第一時間告知投資人。
據記者在錢端現場發現,錢端的內部管理也較為混亂,法人代表僅僅是一個負責行政的后勤員工,對投資人的訴求“一問三不知”。
據報道,至于對逾期資產需承擔的責任,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賀俊對記者表示,在招商銀行和“錢端”之間存在兩種觀點,需要根據它們之間的合作協議才能判斷各方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和責任,但是內部合作協議一般不對第三方產生法律效力,招商銀行和“錢端”之間的爭執對現階段的逾期項目催收可能不會產生太大的幫助。
賀俊認為,對投資者來說,則要先關注當時“錢端”平臺的服務條款、投資協議的內容,特別是確定合同的相對方以及明確權利義務的約定,并做好證據保全。
已經遭到逾期的產品,投資者應當盡早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免由于平臺與第三方之間的糾紛耽誤了催收時機。
目前錢端和招行均已向法院提起了對對方的訴訟。
招行錢端“互懟” 此次事件緣起于招行在若干年前的創新業務嘗試,由此掀起了一場“互懟”,但到底孰真孰假卻讓吳珊等一眾投資人難以分辨,而矛盾焦點在于錢端是否為招行委托的第三方軟件公司,錢端認為是,而招行認為錢端只是其合作伙伴網金控股指定,而且已經與網金控股及錢端停止合作,而錢端認為沒有簽署正式書面協議合作長期有效。
2013年4月,招商銀行推出面向中小企業客戶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小企業E家”,該平臺圍繞中小企業“存、貸、匯”等基本金融需求研發互聯網金融產品。
招商銀行給經濟觀察報提供一份《招商銀行與網金控股原業務合作模式》材料顯示,招商銀行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與網金控股分別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根據招行的說法,兩者的合作模式是:招行按照融資人的委托對其提供的金融資產信息進行見證核查,包括融資人已在招行開立對公結算賬戶、具體賬戶信息、融資人融資的還款來源,還款來源為融資人持有的已承兌國內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
見證后,招商銀行將經過見證的融資人項目要素信息委托提供給網金控股。
同時,融資人與網金控股建立融資服務關系,網金控股為融資人提供融資服務,并通過其建設經營的互聯網投融資平臺負責將融資人的融資需求與投資人的投資需求進行撮合。
招行方面表示,2015年6月后招行停止了小企業E家網站運營,關閉了從小企業E家跳轉網金控股互聯網投融資平臺的入口,而網金控股引入并指定錢端APP作為向投資者發布融資人融資信息,并接受投資人投資的平臺。
錢端向廣州金融工作局提交的一份《關于錢端APP運營情況及問題的情況說明》中提到,2014年,招行有意推出“小企業E家”的移動端手機APP,同年7月錢端成立,目的是與招行合作,并根據招行的需求開發運營“小企業E家”的移動端手機APP.2015年6月,錢端公司開發了現在的錢端APP并上線試運營;同年10月,招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分別簽署合作協議,正式運營錢端APP。
其中招行是信息發布方,錢端APP所有項目均由招行負責審查發布,錢端公司是平臺服務方,只提供技術服務,全程不接觸資金。
招行在2018年10月8日發布公告稱,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的企業云服務、企業商機服務、互聯網進銷存、互聯網人力資源、互聯網融資見證業務等互聯網創新業務已于2017年4月28日停辦。
招行與錢端等相關合作機構的業務合作已同步終止。
然而,錢端方面則表示合作并未停止。
根據錢端提供的它與招行簽署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產品合作協議》,如招行要解除合作協議,則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至今招行未向錢端發出關于接觸合作協議的書面通知,也未就已開展業務協商處置方案,故按法律規定,招行無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
對此,招行方面表示,錢端在2017年4月招行結束和錢端的關系后私自使用招行商標,發售理財產品誤導客戶。
投資人:招行以“員企同心”推廣錢端 令吳珊及一眾投資人不解的主要有兩點,一是既然招行只是作為信息見證方,為何參與了大部分錢端的營銷推廣?根據眾多投資人的說法,當初購買錢端理財產品的途徑大致分為兩類:一種是在招行營銷網點經客戶經理或者招行員工推薦下載;一種是招行在其對公客戶所在企業進行推廣,讓企業員工下載錢端購買理財。
根據投資人提供的材料,大約2015年-2016年間招行通過一個名為“員企同心”的營銷項目推廣錢端。
該項目是招行小企業E家推出的輕型互聯網對公產品,為企業及企業員工提供增值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彼時的宣傳資料顯示,加入“員企同心”的方法是掃描二維碼后,點擊“我要賺錢”輸入手機號短信驗證碼后將紅包提取至“錢端”APP。
而宣傳資料還標明“錢端是招行委托第三方軟件公司開發的,基于我行員工員企同心產品和票據見證產品的互聯網移動端投資。
錢端上所有理財產品為我行資產,由永安保險承保,我行承兌,安全可靠,固定期限收益,可放心認購。
” 投資人提供的一份《“員企同心”營銷獎勵措施指引》顯示,當時該營銷項目針對分支行、產品經理、客戶經理、會計經理等一線營銷人員進行獎勵。
獎勵措施為成功營銷一戶開通員企同心,可獲得小企業E家積分200分(價值200元)。
積分獎勵有限,獎完為止。
一位曾在招行廣東二級分行工作的人士對記者表示,大概2015年到2016年上半年當時他所在的分行都在主推“錢端”,員工領紅包的同時二維碼生成方也有相應回報,掃碼的人越多回報越多,當時離職的招行員工據說將二維碼發各種群,躺著月進賬超萬元。
他從2016年起自己用,也推薦家人朋友用。
其次令投資人疑惑的是既然招行在2017年4月28日已經停止了與錢端的合作,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告知投資人,而是到了2018年10月才發布公告。
最近,吳珊和一些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人都到了各地分行討要說法。
對于踩雷的原因,招行和錢端也是各執一詞。
錢端公告稱招行對其發布的項目產品進行了錯配(包括資產和期限等的錯配),錢端接收的信息只有資產要素(期限、金額、收益率、項目編碼)無法獲取具體資產情況。
而招行方面表示,網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錢端APP經營方作為撮合融資方和投資方的主體,不但掌握投資人的具體信息,也更清楚融資人和融資標的底層資產的信息,同時也清楚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的資金流向。
根據投資人的流水,資金的流向主要流往了三個方向;分別是(特約)招行小企業服務平臺、網金控股、錢端和一些消費金融平臺,但14億逾期金額最終流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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