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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清華起訴多家幼兒園侵權事件。
據了解,因幼兒園使用了“清華”二字來命名幼兒園,容易是公眾產生混淆,原告方清華稱:被告方借商標名氣來盈利,這構成了商標的侵權。
據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顯示,今天上午9:00,清華大學訴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開庭審理,不僅如此,下午15:00,該院還將審理清華大學訴贛州市上猶縣清華幼兒園同類案件。
原告“清華”注冊商標及校名登記時間在先并極具知名度,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被告登記注冊并使用了“清華”園名與原告馳名商標及校名“清華”構成近似,且容易造成混淆,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告據此訴請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登報道歉一個月、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50萬元。
(文章來源:TechWeb) (責任編輯:DF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