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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陳五奎、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余永米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任文輝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股份回購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采用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回購股份的實施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 四、對2019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 適用 √ 不適用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六、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 董事長:陳五奎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證券代碼:002218 證券簡稱:拓日新能公告編號:2019-016 債券代碼:112628 債券簡稱:17拓日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A棟803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書面及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際參加會議并表決的董事9名。
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陳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
審議通過《公司2019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其正文》,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的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關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的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證券時報》 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2。
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鑒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非獨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本屆公司董事會提名陳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林曉峰先生、楊國強先生、陳琛女士和張學斌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上述候選人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第四屆董事會成員應當繼續履行董事職責,直至股東大會選舉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之日止。
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審議。
獨立董事就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的《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3。
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鑒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本屆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李青原先生、杜正春先生及王禮偉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其中李青原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上述候選人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
按照有關規定,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審議。
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的相關要求,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詳細信息提交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有異議的,均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提供的渠道反饋意見。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馮東先生及郭寶平先生因在公司連續任獨立董事已滿六年,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獨立董事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
故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正式選舉生效后,馮東先生及郭寶平先生將不再擔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不在公司擔任職務,公司董事會對馮東先生及郭寶平先生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為公司及董事會工作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第四屆董事會成員應當繼續履行董事職責,直至股東大會選舉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之日止。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獨立董事候選人詳細信息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進行公示。
三、備查文件 1。
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簡歷 1、陳五奎,男,1958年生,研究生畢業,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機械制造和國際經濟專業,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一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深圳經濟特區30周年行業領軍人物,商務部對外援助項目評審專家。
200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工程師。
曾擔任2004年國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關項目課題組長、國家建設部“全國首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一一拓日工業園”項目及國家發改委“25MW非晶硅光伏電池產業化” 項目課題組長,現為國家工信部“非晶硅薄膜太陽電池及設備研發與產業化”項目及廣東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一“新型薄膜太陽電池核心設備制造及產業化實施”項目課題組組長。
先后從事過化工、磁材、橡膠、機械、電真空等專業,對跨行業技術銜接、多學科綜合分析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擁有多項專利。
陳五奎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與李粉莉女士為夫妻關系,為陳琛女士父親;通過控股股東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7.59%的股份,通過喀什東方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1.12%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2.19%的股份;通過新余鑫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0.0142%的股份;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2、李粉莉,女,1961年生,高級經濟師,會計學博士,英語、國際經濟專業,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一一地方級領軍人才,2008年“深圳十大杰出女企業家”,商務部對外援助項目評審專家。
2002年8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并兼任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委員、廣東省太陽能協會副理事長、深圳市太陽能學會副理事長。
李粉莉女士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與陳五奎先生為夫妻關系,為陳琛女士母親;通過控股股東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7.59%的股份,通過喀什東方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9.76%的股份,通過新余鑫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0.0028%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3、林曉峰,男,1973年生,廣東省外國語師范學校畢業,英美文學及對外貿易專業。
大專學歷,具有近20年太陽能行業經驗。
熟悉太陽能產品的海外市場銷售。
2002年8月至今,擔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總監,副總經理。
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林曉峰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通過新余鑫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0.0038%的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4、楊國強,男,1975年生,深圳大學法學院畢業,法學本科。
1998年畢業后先后在深圳市新世紀律師所從事律師助理和律師工作,2000年獲得律師資格證。
2009年5月入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集團法務部經理,2012年12月至今擔任總經理助理、行政人事總監等職務。
2013年被任命為深圳市商標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
2015年4月至今擔任公司副總經理,2016年5月正式被公司聘任為董事會秘書,2018年4月份獲得第十四屆“新財富金牌董秘”榮譽。
楊國強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5、陳琛,女,1985年生,華南理工大學金融學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經濟學碩士。
2007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2009年11月辭去該公司總經理職務,繼續擔任執行董事。
201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陳琛女士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與陳五奎先生為父女關系,與李粉莉女士為母女關系;通過控股股東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17.4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6、張學斌,男,1968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管理學碩士,經濟學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國注冊會計師。
曾任湖南白沙礦務局會計、深圳華特容器有限公司財務經理、深圳北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深圳廣深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
現任深圳思邁特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深圳市思邁特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事,深圳市思邁特財稅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市長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張學斌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7、李青原,男,1977年生,漢族,四川安岳人,中共黨員,會計學博士(后),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先后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12)、武漢大學“351人才計劃”(2011)和財政部會計領軍人才(學術類)(2008),兼任中國會計學會對外學術交流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會計學會會刊《中國會計研究》(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編委、《珞珈管理評論》專業主編,及《管理會計學刊》理事會理事,四級教授,國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現任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會計系主任,任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
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李青原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8、杜正春,男,1963年生,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工學博士,現任西安交通大學電氣工程學院電力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長期從事電力系統分析與控制方面的教學及研究工作,目前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大規模交直流混聯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分析與控制,光伏太陽能電站、風力發電廠等的等值建模、分析與控制,基于電壓源換流器的多端直流電網的分析與控制,為IEEE會員,中國電機工程學會電力系統專業委員會委員,高等學校智能電網創新戰略聯盟理事,《China Hydropower Electrical Technology》編輯委員會名譽主任委員。
杜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9、王禮偉,男,1969年生,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學院本科、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
王立偉先生于1994年取得律師資格,長期從事訴訟法律業務及資產、公司收購并購等非訴業務,主要涉及領域有房地產法律事務、公司法律事務、知識產權等相關法律事務。
王禮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218 證券簡稱:拓日新能公告編號:2019-013 債券代碼:112628 債券簡稱:17拓日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A棟803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覃雪華女士進行召集和主持,會議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發出并送達全體監事,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充分討論與審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作出如下決議: 1。
審議通過《公司2019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其正文》,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的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關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的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證券時報》 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2。
審議通過《關于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鑒于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進行監事會換屆選舉。
第五屆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一名,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公司監事會提名艾艷君女士及黃振華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
(簡歷見附件) 艾艷君女士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推薦,黃振華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推薦,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共三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艾艷君女士及黃振華先生具備《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關于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有關規定,擁有履行監事職責所應具備的能力,能夠勝任相關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況。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審議。
以上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如經股東大會選舉通過,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蘇孝亮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任期三年。
三、備查文件 1。
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如有)的監事會決議;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簡歷 1、艾艷君,女,中國國籍,1988年生,中級會計師。
2010年畢業于湖南農業大學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2013年5月入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工程會計,2016年4月到2017年8月擔任集團總部財務經理,2017年9月調任公司審計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艾艷君女士為公司審計部經理,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2、黃振華,男,1980 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大學本科,2008 年入職本公司,先后擔任項目部主管、經理、總監職位,現擔任公司總經理助理。
黃振華先生為公司總經理助理,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218 證券簡稱:拓日新能公告編號:2019-015 債券代碼:112628 債券簡稱:17拓日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加2018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 暨股東大會補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提請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5時30分召開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5月8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于《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9-006)。
鑒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及第四屆監事會即將屆滿,2019年4月25日,公司董事會收到控股股東深圳市奧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欣投資”)提交的《關于提請增加拓日新能2018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該函的主要內容如下: 從提高決策效率的角度考慮,奧欣投資提議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和《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以及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一并作為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每位候選人進行逐項投票表決。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公司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 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19年4月25日,奧欣投資持有公司402,648,59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57%。
經審核,公司董事會認為:奧欣投資具有提出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資格,提案內容未超出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大會職權范圍;提案程序和內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每位候選人進行逐項投票表決。
《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和《關于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議案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16);《關于監事會換屆及提名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議案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 《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13)。
2018年度股東大會除增加上述臨時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關于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各項股東大會事項未發生變更。
現將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召開的通知補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
股東大會屆次:2018年度股東大會。
2。
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提請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3。
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
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15:30。
(2)網絡投票時間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日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任意時間。
5。
會議的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6。
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19年5月8日。
7。
出席對象: (1)截至2019年5月8日15:00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東大會和參加表決,不能親自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可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委托書見附件二),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
會議地點: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A棟803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 公司獨立董事將在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上進行述職,本事項不需審議。
特別強調事項: 1、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要求,本次會議審議的全部提案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并及時公開披露。
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2、上述提案8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應選舉6名非獨立董事,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6,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6名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3、上述提案9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應選舉3名獨立董事,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3,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3名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4、上述提案10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應選舉2名非職工代表監事,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2,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2名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5、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資料將報送深交所,尚待深交所對其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無異議后,方可提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
6、上述提案1-6為普通表決事項,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上述提案7為特殊表決事項,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及第三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及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詳見公司刊登在2019年4月18日及2019年4月29日《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的公告》、《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的公告》等相關公告。
三、提案編碼 ■ 四、會議登記方法 1。
登記手續: (1)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或授權委托書(見附件)、股權證明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憑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持股證明;授權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采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
2。
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A棟804室 3。
登記時間:2019年5月13日9:30至12:00和14:00至17:00。
4。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A棟802-804室 電話:0755-29680031;傳真:0755-29680300 郵編:518053 聯系人:楊國強龔艷平 5。
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參加會議的股東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6。
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受到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3、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4、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
網絡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碼:362218。
2。
投票簡稱:拓日投票。
3。
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1)對于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2)對于累積投票提案,需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
公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為無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 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①選舉非獨立董事(應選人數為6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6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6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②選舉獨立董事(應選人數為3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3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③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應選人數2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 股東可以在2位監事候選人中將其擁有的選舉票數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所投人數不得超過2位。
4。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
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
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時間: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時間,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
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
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5月14日15:00,結束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15:00。
2。
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
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
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開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對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按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行使投票。
本公司/本人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擔。
本公司/本人對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委托人股東賬號: 持股數量及性質: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受托人姓名(簽名): 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本委托書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證券代碼:002218 證券簡稱:拓日新能公告編號:2019-014 債券代碼:112628 債券簡稱:17拓日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第五屆監事會將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一名為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經參會職工代表審議,選舉蘇孝亮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附后)。
職工代表監事蘇孝亮先生將與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任期與第五屆監事會一致。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符合《公司法》有關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
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蘇孝亮先生簡歷 蘇孝亮,男,中國國籍,1976年生,計算機軟件專業本科學歷、獲得深圳市初級職稱。
歷任深圳市遠望軟件有限公司研發工程師,深圳拜特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2008年5月入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至2014年2月,擔任公司信息部經理,主持開展信息部的各項工作。
2015年2月至今,擔任公司光明分公司工廠行政副總,并兼任信息部經理,主持開展信息部各項工作和工廠的相關行政管理工作。
蘇孝亮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為陳五奎先生及及李粉莉女士之外甥,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218 證券簡稱:拓日新能公告編號:2019-017 2019 第一季度報告 (責任編輯:DF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