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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在財務等方面的顯性門檻要比主板等低一些,但在“創新”等方面的隱性門檻則要高得多。
據報道,此前一些公司沖擊主板等IPO或借殼上市失敗,轉而掀起申報科創板熱潮。
科創板在財務方面的上市門檻相比主板等來說要低一些,體現了包容性,但科創板絕非一個垃圾桶,也絕非平庸公司隨意圈錢的天堂。
首先,企業要到科創板上市必須符合科創板的定位。
具體來說應該“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這些定位和條件,把平庸企業拒之門外。
沒有核心技術、社會形象不好,很難登上科創板大雅之堂。
也就是說,科創板上市門檻在財務指標方面的要求雖然較低,但對“創新”等方面的要求卻相當高。
其次,需滿足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科創板上市規則》規定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需要滿足五個條件,其中第一條為“符合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而證監會在《科創板注冊管理辦法》中規定了科創板發行條件,包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公司;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獨立性,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重大權屬糾紛;最近3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等犯罪行為,等。
這其中一些條件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類似,也即是所有企業在A股IPO的共性門檻。
事實上,此前有企業申報主板等IPO,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向其提出不少問題,其中涉及到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及關聯交易等情形;而有的企業在發審委公布的審核情況顯示,企業各期應收款項余額較大,技術來源合法性及技術權屬清晰存疑、新三板掛牌期間募集資金存在違規情形等。
這些企業沖擊主板等IPO失敗,轉而沖擊科創板IPO,上述規范性運作等方面問題同樣可能成為硬傷。
而第二批申報科創板的8家企業中有個別企業是在2018年底才完成股改,也可能由于并非“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公司”而成為上市約束。
其三,科創板發行審核或許更為嚴格。
企業提出科創板IPO申請,這是企業的自由,但是否受理、審核是否通過,是否同意注冊,這需由交易所和證監會依法依規、依照程序來進行。
上交所的審核絕不會寬松,企業是否符合科創屬性、是否符合科創板發行上市條件、在財務上是否有瑕疵等實質性問題,將通過審核問詢來實現;同時上交所還會重點關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內容是否一致、合理和具有內在邏輯性,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數據是否勾稽合理等諸多問題。
上交所發審人員包括法律、會計等專業人員,發審環節或需經過多輪剝皮抽筋式問詢,申報企業對此或要有一定心理準備。
而在證監會注冊環節,也非只是走程序、走過場。
證監會發行注冊既要關注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內容有無遺漏,還要看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若證監會認為交易所對影響發行條件的重大事項未予關注或者交易所的審核意見依據明顯不充分的,可以退回交易所補充審核。
由于科創板受到上上下下廣泛關注,且科創板作為實行注冊制的試驗田,科創板發行審核和注冊,將會遵循嚴格、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發行審核和注冊,一些擬上市企業將卸下妝容、顯露真容,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可靠性將得到較大提升。
總之,科創板在財務等方面的顯性門檻要比主板等低一些,但在“創新”等方面的隱性門檻則要高得多,而在遵紀守法、規范運作等方面要求兩者基本相同。
此前一些企業沖擊A股IPO或借殼失敗,如果說企業只是因為凈利潤、營業收入不符合主板等上市門檻,且企業果真有創新實力,那么現在轉而沖擊科創板,其成功的概率還是不小;但若企業因為規范運作等存在問題而不能在主板等上市,且企業沒有特殊創新能力,那么要在科創板上市更非易事。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DF392)。